言之過早
言說;講。所說的話;言論。一句話或一個字。〈書〉助詞。置於動詞前,為湊足音節,無實義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過經過一段時間或空間。超出(某種界限)。表示超過限度,相當於「過分」。過失;過錯(與「功」相對)。用在形容詞後,表示超過。經歷;度過(一段時間)。用在動詞後:➊表示隨動作經過某處或從一處到另一處。➋表示隨動作改變方向。➌表示動作超過了合適的界限。➍表示勝過(「過」與前面的動詞之間可以加「得」或「不」)。姓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行為已經結束。用在動詞後,表示曾經發生過某種行為或變化。用在形容詞後,表示和現在的狀況相比較。
早早晨;晨間的。問候語。用於晨間。時間或階段在前的。在預定時間之前。在適當時間之前的。事情發生已有一段時間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