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不諳典
言說;講。所說的話;言論。一句話或一個字。〈書〉助詞。置於動詞前,為湊足音節,無實義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不表示否定:➊單用,回答問話。➋用在動詞性或形容詞性詞語前。➌用在重疊詞語中,表示肯定、否定並列。➍用在兩個意義相同、相近或相對的詞語前。➎用在副詞性詞語前。助詞:➊用在補語結構之中,表示否定。➋用在偏正結構中,偏項通常為「好」,「不」無義。➌用在句末,表示疑問。姓。〈書〉拊。
諳熟悉;懂得;記住。
典法度;可作為規定或標準。可作為依據或模範的書籍。隆重的典禮或儀式。前代的制度、文物或掌故。掌管;治理;主持。以物品、土地或房屋等質押貸款,到期可以贖回物品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