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憲章
聯合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的國際組織。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,總部設在美國紐約。主要機構有聯合國大會、安全理事會、經濟及社會理事會、託管理事會、國際法院和秘書處等。行政首長為秘書長。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及安全,發展國際間友好關係,促成國際合作等。
憲章具有憲法作用的文件;規定國際機構宗旨、組織等的文件。〈書〉典章制度。〈書〉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