置水之清
置設立;建立。購買;備辦。擱;放(在一定的地方)。〈書〉棄置;廢棄。
水無色、無臭、無味的液體。在標準大氣壓下,冰點0℃,沸點100℃。是維持生命存在和人類生活、生產、科學實驗等必不可少的物質。河流。泛指江、河、湖、海、洋等一切水域。指水路。洪水;水災。泛指某些含水或像水的液體。指游泳。五行之一。參見【五行】。指附加的收費或額外的收入。指水族。大陸少數民族之一。參見〈附錄四─大陸少數民族表〉。量詞。用於計算洗滌衣物的次數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清(液體或氣體)純淨,沒有雜質(與「濁」相對)。潔淨;純潔。單純;沒有摻雜或配合的東西。使純潔;使乾淨。清楚;明白。使清楚;點驗;一點不留。廉潔。寂靜。清秀。安定。朝代名(1644—1911)。滿族人愛新覺羅‧努爾哈赤所建立,後被辛亥革命推翻。1644年入山海關,定都北京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