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違法或犯罪事實而判定的罪行名稱。如蓄意殺人罪、貪汙受賄罪、走私罪等。例 「罪名成立」、「證據表明,罪名認定與犯罪事實相符」。
因犯罪或犯錯而造成的負面名聲。例 「失職這個罪名我可擔當不起」、「給單位造成損失的罪名,不能由我一個人承擔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