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督府
總督明、清兩代官名。明代為防邊患或平定叛亂而臨時派遣到地方的軍事長官,清代為掌管一省或二、三省的最高軍政長官;也指明、清兩代專管河道和漕運事務的官員。近代以來英、法等國派駐殖民地的最高統治官員。
府官署;行政體制中設置的辦公處所。古代官府儲藏文書或財物的處所。顯貴或高級官員的住所。尊稱對方的居處。舊時行政區劃名,級別在縣以上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