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所當然
禮為表示敬意、慶祝或紀念而舉行的儀式。古代制定的社會規範和道德規範,有等級制度之分。今多指行為的準則與規範。表示尊敬的態度或言行。禮物。〈書〉六藝(禮、樂、射、御、書、數)之一,為有關禮儀方面的訓練。姓。
所地點;處所。稱機關或辦事機構。適當的地方。助詞:➊用在動詞之前(有代詞的作用),表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➋與「為」合用,構成被動句。量詞。用於計算建築物或學校。姓。
當然應該這樣。表示充分肯定,不容置疑。用在分句或句子開頭,表示對前面敘述的補充或修正,多用作插入語。臺⃝不需經選舉便有資格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