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不徒來
福幸福;福氣。一種舊時婦女行禮的方式。雙手扣合,放在腰際,腿微屈,稱為「萬福」,簡稱為「福」。利益。指福建。姓。
不表示否定:➊單用,回答問話。➋用在動詞性或形容詞性詞語前。➌用在重疊詞語中,表示肯定、否定並列。➍用在兩個意義相同、相近或相對的詞語前。➎用在副詞性詞語前。助詞:➊用在補語結構之中,表示否定。➋用在偏正結構中,偏項通常為「好」,「不」無義。➌用在句末,表示疑問。姓。〈書〉拊。
徒步行。指具有某種屬性的人(含貶義)。同派;同一信仰的人。學生;弟子。空的;沒有憑藉。僅;只。平白;不起作用地。古代刑罰。指拘禁犯人,使其服勞役。姓。
來從別處到此處(與「去」、「往」相對)。從過去到現在。從現在到未來。事情發生;來到;出現。代替某種動作的動詞。連接於動詞前,表示要做某事。連接於動詞後,表示趨向於我的動作。連接於動詞後,表示做了某事的結果或情況。與「得」或「不」連用,表示某事能夠或不能夠。用於表示分項列舉的數詞。用於「十」、「百」、「千」等整數詞或數量短語後,表示約略意思。用於兩個動詞間,前者表示態度或方法,後者表示目的。歌謠、唱詞等口語中的襯字,無義。常與「去」搭配使用,表示方向一直變換。〈書〉用於句末,表示感歎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