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經
法國家按制度訂定強制實施的法律、法令等的統稱。規範;標準。途徑;方法。仿效;效法。合法的;守法的(用在否定詞之後)。指佛教的教義;法規。指道士、巫師等畫符念咒之類的手段。指法國。(英France)量詞。法拉的簡稱。用於計算電容。1個電容器充以1庫侖的電量,電位升高1伏特,其電容量為1法。(法拉,英farad)姓。參見【法子】。
經紡織物上縱向的絲線(與「緯」相對)。經久不變的道理或法則。傳統的典範的著作;闡述宗教教義的根本性著作。經久不變的;正常的。指月經。治理;經營。經過;經歷。忍受;承受。地理學稱地表上假想的通過地球南北極而與赤道垂直的線,稱作經線。在本初子午線以東的稱東經,以西的稱西經。中醫指人體內氣血運行的通路。古代圖書四部(經、史、子、集)分類之一。〈書〉南北方向的道路;泛指道路。〈書〉上吊。姓。陸⃝把紡好的紗或線繃起來,來回梳理,捲成軸使成為織機上的經紗或經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