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書要錄
法國家按制度訂定強制實施的法律、法令等的統稱。規範;標準。途徑;方法。仿效;效法。合法的;守法的(用在否定詞之後)。指佛教的教義;法規。指道士、巫師等畫符念咒之類的手段。指法國。(英France)量詞。法拉的簡稱。用於計算電容。1個電容器充以1庫侖的電量,電位升高1伏特,其電容量為1法。(法拉,英farad)姓。參見【法子】。
書文字或圖畫裝訂成冊的著作。信件。文件。漢字的字體。寫字;記載。六經之一。即《尚書》(《書經》)。〈書〉六藝(禮、樂、射、御、書、數)之一,為有關文字方面(如書寫、識字、書體等)的訓練。姓。
要主要內容。重要的;關鍵的。想;希望。希望得到;收為己有。討要;索取。請求;拜託。需要。應該。即將(指明事物發展的趨勢)。用在比較句中,表示估計。表示決心做某件事。連詞:➊連接第一分句,表示假設,相當於「如果」、「要是」。➋連接分句,常重覆使用,表示選擇關係,相當於「要麼……,要麼……」。求取。強行要求;脅迫。姓。
錄記載;謄寫。記錄言行、事物的表冊或文字。接納;任用。用儀器記錄聲音、圖像等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