毋得走
毋表示禁止或勸阻,相當於「不要」、「別」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得獲;取(與「失」相對)。演算產生結果。遇。適合;適宜。可以。滿足;稱心如意。用於談話結束時,表示同意或禁止。陸⃝〈口〉完成。陸⃝〈口〉用在不如人意的時候,表示無可奈何。臺⃝姓。〈口〉需要;應該;必須。〈口〉表示事實上或情理上必然的;估計會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可能、可以(否定式用「不得」)。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,表示可能。用在動詞和形容詞後面,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。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已完成(多用於早期白話)。
走跑;疾行。步行;行走。離去;離開(原地)。婉辭。指去世。(物體)運行;移動。洩漏;透露出。失去原樣。經過;透過(某種途徑)。(親友間)交往;走動。供步行的。供驅使的;供役使的。陸⃝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