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諺〉殺人就要用命抵償,欠錢就要依數償還。比喻虧欠人家什麼,就得歸還什麼。例 「殺人償命,欠債還錢,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」、「可知道殺人償命,欠債還錢,你這般說才是(元‧馬致遠《任風子‧第二折》)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