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等
某指代不特定的人、事、物。指特定或不宜說出名稱的人或單位。我,自稱之詞。舊時凡應避諱之人名用「某」字代。臺⃝姓。「梅」的異體字。
等相同。等級;級別。稱小量貴重物品和藥材的衡器。現在一般寫作「戥」。類;種。等待;等候。等到;到。助詞:➊列舉之後用來收尾,後面常有前列各項的總計數。➋表示列舉未盡(可以疊用)。➌〈書〉用在某些人稱代詞或指人的名詞之後,表示複數。陸⃝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