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竟之志
未不。表示否定。沒。放於句末,表示疑問。地支第八位。參見【地支】。指下午一點到三點的時段。姓。
竟整個;全。澈底追究。表示最終有了結果,相當於「終究」、「到底」。表示出乎意料,相當於「竟然」、「居然」。〈書〉結束;完畢。姓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志決心;抱負。記載事物的文字或書籍。記錄;記載。通「誌」。記住。通「誌」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