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過之無不及
有表示存在(與「無」相對)。表示具有;領有。表示達到(一定的程度、數量)。表示出現;發生(某種情況)。連結名詞,表示領有的事物程度較深。連結名詞,泛指不確定的一個或幾個,相當於「某」。用在人或事前面,表示一部分。助詞。用在某些動詞前,表示客氣。應對語。表示在這裡。〈書〉前綴,用於朝代名前。姓。〈書〉又;再。〈書〉置於整數與零數之間,用以表示相加,相當於「又」。
過經過一段時間或空間。超出(某種界限)。表示超過限度,相當於「過分」。過失;過錯(與「功」相對)。用在形容詞後,表示超過。經歷;度過(一段時間)。用在動詞後:➊表示隨動作經過某處或從一處到另一處。➋表示隨動作改變方向。➌表示動作超過了合適的界限。➍表示勝過(「過」與前面的動詞之間可以加「得」或「不」)。姓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行為已經結束。用在動詞後,表示曾經發生過某種行為或變化。用在形容詞後,表示和現在的狀況相比較。
之無之字與無字。相傳唐代詩人白居易出生六、七個月時,便可辨識之、無二字。後用以比喻識字。
不及比不上。也作「不如」、「不若」。趕不上;來不及。達不到(某個數量、某種程度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