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案
有表示存在(與「無」相對)。表示具有;領有。表示達到(一定的程度、數量)。表示出現;發生(某種情況)。連結名詞,表示領有的事物程度較深。連結名詞,泛指不確定的一個或幾個,相當於「某」。用在人或事前面,表示一部分。助詞。用在某些動詞前,表示客氣。應對語。表示在這裡。〈書〉前綴,用於朝代名前。姓。〈書〉又;再。〈書〉置於整數與零數之間,用以表示相加,相當於「又」。
案事件;案件。書面的計畫、建議或決議文件。記錄事件或處理公務的文書。古代盛飯食的矮腳木製托盤。舊式長方形的桌子。陸⃝泛指支起來可當桌子用的長方形木板。經考查過後所作的說明、注解或論斷。也作「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