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社之謀
曹〈書〉訴訟時,原告與被告兩方稱為「兩曹」。古代分科辦事的官職或官署部門。〈書〉等輩;儕類;指某一群人。與口語「們」用法相同。周朝諸侯國名。在今山東西南部。姓。
社古代指土神及祭祀土神的場所、日子、祭禮等。祭祀土神。指某些組織、團體、機構或服務單位的名稱。姓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謀思慮;謀劃。計謀;計策。設法求得。商量;計議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