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分
明亮(與「暗」相對)。指天亮。乾淨;清潔。清楚;顯著。公開;顯露(與「暗」相對)。了解;懂得。使了解;使清楚。光明;磊落。眼力好;眼光銳利。視力。聰慧;睿智。神靈。時序次於今天、今年的。朝代名(1368—1644)。朱元璋所建,後為清所滅。先定都南京,後遷都北京。姓。
分由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與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(與「合」相對)。配與;給與。分擔;承受。辨別。從總機構中獨立出來。記錄成績或競賽勝負結果的數目。量詞:➊用於計算評等或成績。➋用於計算時間,一分鐘為六十秒。➌用於計算土地面積,一畝的十分之一。➍用於計算貨幣,一分為一元的百分之一。➎用於計算利率,一分為本金的十分之一。➏用於計算長度,一分為一寸的十分之一。➐用於計算角度,一分為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➑用於計算抽象事物程度的深淺。姓。整體中的一部分。構成事物的某種物質或因素。指個人在地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限度。人際中的關係與情誼。用在某些行政區域或時間名詞後面,表示劃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