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軍仔腳
旗旗幟。指八旗制度。清代滿族、蒙古族特有的社會組織形式。旗下士兵和戶籍被編制在八旗軍隊中的閒散家庭成員稱做旗人。旗人由各地八旗駐防將軍或都統管轄,閒則為民,戰則為兵,並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。八旗兵屯駐地。現沿用為地名。屬於八旗的;滿族的。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單位,相當於縣。姓。
軍正規的武裝組織。軍隊的編制單位,下轄若干個師或旅。姓。
仔幼小的(牲畜、家禽等)。細密;細小。詞綴。置於某些名詞性成分或動詞性成分後組成名詞。一般變讀為輕聲。臺⃝植物的種子。也作「子」、「籽」。陸⃝即「子」、「籽」。兒子。也作「崽」。小孩。崽子,幼小的動物。也作「崽」。具有某種特徵或從事某種職業的年輕人。參見【仔肩】。
腳人和某些動物的行動器官,用以支持身體和運動。物體的最下部。舊指跟體力搬運有關的。角色。戲曲演員專業分工的類別。指演員。∥現在一般寫作「角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