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捕鹿時有人抓角,有人拉足,形成相互配合的形態(角:抓角;掎:拉足)。後比喻雙方彼此呼應,合兵夾擊敵人;也指分出兵力相互呼應以牽制敵人。也作「犄角之勢」。例 「東、南兩炮臺呈掎角之勢,拱衛疆隅,抵禦外侵」、「吾等分兵圍城,為掎角之勢以抗敵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