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等
拿用手執持或抓取。捕捉。取得。掌握;主持。做作;裝模作樣。〈口〉要挾;刁難。介詞:➊引進所憑藉的工具、材料等,相當於「用」。➋引進所處置的對象,相當於「把」。臺⃝姓。
等相同。等級;級別。稱小量貴重物品和藥材的衡器。現在一般寫作「戥」。類;種。等待;等候。等到;到。助詞:➊列舉之後用來收尾,後面常有前列各項的總計數。➋表示列舉未盡(可以疊用)。➌〈書〉用在某些人稱代詞或指人的名詞之後,表示複數。陸⃝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