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遺記
拾遺〈書〉撿取別人遺失的東西據為己有。〈書〉補充缺漏。官名。唐代諫官,掌供奉諷諫,以救補國君言行的缺失。
記把話或事寫下來。記下印象;不忘記。記號;標誌。皮膚上生來就有的深色斑塊。文體的一種,記載描寫事物的書或文章。量詞。用於計算某些動作的次數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