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還動
打擊打:➊(用手或器物)擊打。➋(用武器)擊打。➌(風、雨等)擊打。➍被擊打(而破碎)。跟受事者(賓語)結合,表示處置這些受事者的相應動作或行為:➊表示捕獵、獲取、提取、舀取等。➋表示製造、開鑿、編織、塗抹等。➌表示轉動、攪動、撥動等。➍表示執持、捆紮、揭開等。➎表示購買、租用等。➏表示扎入、注入。➐表示清除、除去。➑表示發出、射出。➒表示從事、擔任。(10)表示進行某種運動或遊戲。(11)表示採取某種說話方式。(12)表示與身體有關的動作行為。(13)表示與人互動行為。(14)表示進行與書寫有關的動作。(15)表示不自主地產生某些生理現象。(16)表示評定。(17)表示計算、謀劃等。跟受事者(賓語)結合,但「打」字意義有虛化或泛化現象。武術;武功。介詞:➊引進動作行為起始的地點、時間或範圍,相當於「從」、「自」。➋引進動作行為經過的路線、場所。➌引進事物產生的根源。姓。量詞。用於計算物品。十二個為一打。(英dozen)
還返回;恢復(原狀)。歸還;償還(與「借」相對)。回報;回應。姓。表示動作繼續進行或狀態保持不變,相當於「仍然」。表示在數量、範圍等方面增加或擴充,相當於「又」。常與「比」搭配使用,表示被比較事物的性狀、程度有差別,相當於「更加」。用在形容詞前,表示勉強可以的意思。用在前一分句裡作為陪襯,後一分句作出推論,相當於「尚且」、「都」。常與「真」、「居然」、「沒想到」等詞語搭配使用,表示出乎預料。常與「在」連用,表示是在追述過去。用在後一分句中,常與前一分句的「不但」、「不僅」相呼應,表示遞進關係。表示限制在某種範圍之內,相當於「僅」、「只」。
動改變位置或狀態(與「靜」相對)。使用;運用。開始做。動作;行動。思想、情感等有變化。往往;每每。用在動詞之後,表示能力或效果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