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除
所地點;處所。稱機關或辦事機構。適當的地方。助詞:➊用在動詞之前(有代詞的作用),表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➋與「為」合用,構成被動句。量詞。用於計算建築物或學校。姓。
除去掉;除掉;更替。進行除法運算(與「乘」相對)。介詞。引進排除的對象,表示不計算在內(多跟「外」、「以外」、「之外」搭配使用)。〈書〉臺階。〈書〉授予或任命(官職)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