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見
所地點;處所。稱機關或辦事機構。適當的地方。助詞:➊用在動詞之前(有代詞的作用),表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➋與「為」合用,構成被動句。量詞。用於計算建築物或學校。姓。
見看到。會面;會見。碰到;接觸到。見解;見識。看得見;顯現出。指明文字的出處或需要參看的地方。用在「看」、「聽」、「聞」等動詞後面,表示感覺到(中間可插入「得」、「不」)。助詞:➊用在動詞前,表示他人的行為及於自己。➋〈書〉用在動詞前,表示被動,相當於「被」、「受」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顯現;露出。通「現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