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歡
所地點;處所。稱機關或辦事機構。適當的地方。助詞:➊用在動詞之前(有代詞的作用),表示動作達到的事物。➋與「為」合用,構成被動句。量詞。用於計算建築物或學校。姓。
歡高興;喜悅。古代相愛男女間的互稱;今泛指喜愛或與之有戀情的人。陸⃝〈口〉活躍;帶勁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