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親順親
得獲;取(與「失」相對)。演算產生結果。遇。適合;適宜。可以。滿足;稱心如意。用於談話結束時,表示同意或禁止。陸⃝〈口〉完成。陸⃝〈口〉用在不如人意的時候,表示無可奈何。臺⃝姓。〈口〉需要;應該;必須。〈口〉表示事實上或情理上必然的;估計會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可能、可以(否定式用「不得」)。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,表示可能。用在動詞和形容詞後面,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。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已完成(多用於早期白話)。
親(人與人)關係近;感情深(與「疏」相對)。借指關係密切的人。指父母;也單指父或母。泛指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。指婚姻或婚姻關係。特指新娘。血緣關係最近的。接近;接觸。用脣、臉接觸,表示親熱或喜愛。表示動作行為是自己發出的,相當於「親自」或「用自己的」。〈書〉情義;情愛。姓。參見【親家】。參見【親家母】。
順順應;依從。朝著相同方向的(與「逆」相對)。使方向一致;使有條理、有秩序。有條理;順暢。順遂;如意。和諧。介詞。引進動作所依從的路線或憑藉的情勢,相當於「沿著」、「趁便」。姓。
親(人與人)關係近;感情深(與「疏」相對)。借指關係密切的人。指父母;也單指父或母。泛指有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。指婚姻或婚姻關係。特指新娘。血緣關係最近的。接近;接觸。用脣、臉接觸,表示親熱或喜愛。表示動作行為是自己發出的,相當於「親自」或「用自己的」。〈書〉情義;情愛。姓。參見【親家】。參見【親家母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