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不的一聲
得獲;取(與「失」相對)。演算產生結果。遇。適合;適宜。可以。滿足;稱心如意。用於談話結束時,表示同意或禁止。陸⃝〈口〉完成。陸⃝〈口〉用在不如人意的時候,表示無可奈何。臺⃝姓。〈口〉需要;應該;必須。〈口〉表示事實上或情理上必然的;估計會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可能、可以(否定式用「不得」)。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,表示可能。用在動詞和形容詞後面,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。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已完成(多用於早期白話)。
不表示否定:➊單用,回答問話。➋用在動詞性或形容詞性詞語前。➌用在重疊詞語中,表示肯定、否定並列。➍用在兩個意義相同、相近或相對的詞語前。➎用在副詞性詞語前。助詞:➊用在補語結構之中,表示否定。➋用在偏正結構中,偏項通常為「好」,「不」無義。➌用在句末,表示疑問。姓。〈書〉拊。
的箭靶的中心;借指箭靶。心志所欲達到的境地。姓。確實;真實;準定。助詞:用在作定語的詞或短語後面,表示對中心語的屬性、性質、範圍等的領屬關係或對中心語的描寫。用在名詞、動詞或形容詞後面,構成名詞性的「的」字結構。構成「是……的」詞組作謂語。構成「的」字詞組,用在「動詞+得」之後;表示結果的狀態。用在句末,強調動作的必然或已然。用在及物動詞後,強調動作的施事者、受事者或時間、地點、方式等。用在句首某些詞組後,強調原因、條件、情況等。用在並列的詞語後,表示「等等」、「之類」。助詞。用在作狀語的詞或短語之後,表示前述狀語所呈現的動作狀態(今寫作「地」)。陸⃝指的士(出租小汽車)。
一最小的自然數,大寫作「壹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1」。序數的起始。傳統音樂中的記音符號,相當於簡譜中「」(「7」的低八度)。參見【工尺】。單個。同樣。整個;全;滿。剛剛;才。偶然。兩個重疊動詞間加「一」字,表示嘗試,不費力。另外一方面。比喻很少。表示短暫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聲聲音。發出聲音。音訊;消息。宣布;發言。名譽;由個人外在行為表現所得到的評價或觀感。聲母。漢字字音可分為聲母、韻母及聲調三個部分,如「聲」音「ㄕㄥ sheng」,「ㄕ sh」是它的聲母。聲調。漢字發音時的高低起伏,如現今注音符號有一聲、二聲、三聲、四聲與輕聲。量詞。用於計算聲音的次數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