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一忘十
得獲;取(與「失」相對)。演算產生結果。遇。適合;適宜。可以。滿足;稱心如意。用於談話結束時,表示同意或禁止。陸⃝〈口〉完成。陸⃝〈口〉用在不如人意的時候,表示無可奈何。臺⃝姓。〈口〉需要;應該;必須。〈口〉表示事實上或情理上必然的;估計會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可能、可以(否定式用「不得」)。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,表示可能。用在動詞和形容詞後面,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。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已完成(多用於早期白話)。
一最小的自然數,大寫作「壹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1」。序數的起始。傳統音樂中的記音符號,相當於簡譜中「」(「7」的低八度)。參見【工尺】。單個。同樣。整個;全;滿。剛剛;才。偶然。兩個重疊動詞間加「一」字,表示嘗試,不費力。另外一方面。比喻很少。表示短暫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忘不記得。
十介於九和十一之間的自然數,大寫作「拾」,阿拉伯數字作「10」。序數第十。表示多。完滿;達到頂點。〈書〉十倍。陸⃝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