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杖則受,大杖則走
小表示體積、面積、數量、力量、年齡等方面窄、少、小(與「大」相對)。時間短暫的。稍微;表示程度不深。排行最後的或職位低下的。謙辭。用於稱自己或與自己有關的人或事物。輕視。品行不端正的。妾。指小學。陸⃝(數目)略少於;將近。陸⃝〈口〉指小便宜。前綴,加在姓氏前,用來稱呼比自己小的或年輕的人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
杖拄著走路的棍子。泛指棍棒。古代刑罰。用棒子或竹板打犯人。
則規範;榜樣。規章;法度。做;作。連詞:➊用在複句或緊縮句之間,表示順承關係。前者說明原因、理由或情況,後者說明相應的措施或結果,相當於「就」、「便」。➋用在複句或緊縮句之間,表示條件或因果關係。➌用在複句或緊縮句之間,表示對比或列舉。➍用在兩個相同的詞之間,表示讓步,相當於「雖然」、「固然」。助詞:➊用在數詞後,表示依序列舉。➋〈書〉用在時間詞或句中補湊音節。〈書〉效法。〈書〉用在判斷句中,表示肯定,相當於「就(是)」、「乃(是)」。量詞。用於計算文字的分項或段落。姓。
受接受;得到。容納;容忍。遭受;遭到。中;適合。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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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表示體積、面積、容量、數量、強度、深度等廣、多、深、強(與「小」相對)。最年長的;排行第一的。不平常;壯大的。表程度深。表示差不多;不很精確。敬辭。尊稱對方相關事物。表示時、日的順序,以今為準的前二、後二時日。用在「不」字後,表示程度低。強調節氣、時日。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參見【大夫】。
杖拄著走路的棍子。泛指棍棒。古代刑罰。用棒子或竹板打犯人。
則規範;榜樣。規章;法度。做;作。連詞:➊用在複句或緊縮句之間,表示順承關係。前者說明原因、理由或情況,後者說明相應的措施或結果,相當於「就」、「便」。➋用在複句或緊縮句之間,表示條件或因果關係。➌用在複句或緊縮句之間,表示對比或列舉。➍用在兩個相同的詞之間,表示讓步,相當於「雖然」、「固然」。助詞:➊用在數詞後,表示依序列舉。➋〈書〉用在時間詞或句中補湊音節。〈書〉效法。〈書〉用在判斷句中,表示肯定,相當於「就(是)」、「乃(是)」。量詞。用於計算文字的分項或段落。姓。
走跑;疾行。步行;行走。離去;離開(原地)。婉辭。指去世。(物體)運行;移動。洩漏;透露出。失去原樣。經過;透過(某種途徑)。(親友間)交往;走動。供步行的。供驅使的;供役使的。陸⃝姓。二一四部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