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體論
實體實際存在的物體。客觀存在的具體東西,通常指實際存在的事物或組織、機構。哲學上指構成一物,且作為基礎支撐一物,獨立存在於其依附特徵之上,且不管其依附特徵在時間中變化的存有體。亞理斯多德區分存有十範疇中,與其他稱為依附體九項範疇相對的第一範疇,即為實體。也作「自立體」。
論有條理地分析說明(事理)。評定;衡量。介詞:➊引進某種單位或標準,相當於「按」、「按照」。➋引進說話的著眼點,相當於「從……方面來說」、「就……來說」。談論;看待。分析說明事理或判斷是非等方面的言論或文章。主張;學說;觀點。文體的一種,以議論為主(多用於書名或篇名)。姓。指《論語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