郵寄法定紙幣(限額為新臺幣壹萬元)及非法定紙幣(包括證書、證券、匯票等一切有價值文件,限額為新臺幣伍萬元)的掛號信函,經寄件人報明價值、依照百分率加付報值費後在國內寄送者,稱為「報值掛號」。若有遺失,郵政機構便會依照報值金額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