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師之分
半二分之一。在……中間。比喻很少。部分、不完全的。姓。
師傳授知識、技術的人。擅長某種專業知識或技藝的人。對僧人、道士的尊稱。由師生關係產生的。軍隊的編制單位。古代兵制以二千五百人為一師。今為軍以下、旅以上的層級。軍隊。都城。榜樣。效法。《易經》六十四卦之一。參見【六十四卦】。姓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分由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與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(與「合」相對)。配與;給與。分擔;承受。辨別。從總機構中獨立出來。記錄成績或競賽勝負結果的數目。量詞:➊用於計算評等或成績。➋用於計算時間,一分鐘為六十秒。➌用於計算土地面積,一畝的十分之一。➍用於計算貨幣,一分為一元的百分之一。➎用於計算利率,一分為本金的十分之一。➏用於計算長度,一分為一寸的十分之一。➐用於計算角度,一分為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➑用於計算抽象事物程度的深淺。姓。整體中的一部分。構成事物的某種物質或因素。指個人在地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限度。人際中的關係與情誼。用在某些行政區域或時間名詞後面,表示劃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