匡濟之才
匡濟改正救濟。
之代詞:➊代替不固定的人或事,無具體所指。➋代替人或事物(限於賓語)。介詞:➊用在定語和中心詞之間,組成偏正短語,表示領屬和修飾關係。➋用在主謂語之間,使變成偏正短語,讓謂語具名詞性。助詞:➊用在單音節語素之前,組成名詞或名詞性短語。➋〈書〉用於句中,表示賓語提前。〈書〉往。〈書〉取用。〈書〉這。姓。
才能力;才能。有才能、智慧的人。始;剛剛。也作「纔」。只;僅僅。也作「纔」。表示強調、無疑的修飾語。表示出現某種結果的修飾語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