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得
分由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與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(與「合」相對)。配與;給與。分擔;承受。辨別。從總機構中獨立出來。記錄成績或競賽勝負結果的數目。量詞:➊用於計算評等或成績。➋用於計算時間,一分鐘為六十秒。➌用於計算土地面積,一畝的十分之一。➍用於計算貨幣,一分為一元的百分之一。➎用於計算利率,一分為本金的十分之一。➏用於計算長度,一分為一寸的十分之一。➐用於計算角度,一分為一度的六十分之一。➑用於計算抽象事物程度的深淺。姓。整體中的一部分。構成事物的某種物質或因素。指個人在地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限度。人際中的關係與情誼。用在某些行政區域或時間名詞後面,表示劃分。
得獲;取(與「失」相對)。演算產生結果。遇。適合;適宜。可以。滿足;稱心如意。用於談話結束時,表示同意或禁止。陸⃝〈口〉完成。陸⃝〈口〉用在不如人意的時候,表示無可奈何。臺⃝姓。〈口〉需要;應該;必須。〈口〉表示事實上或情理上必然的;估計會。助詞: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可能、可以(否定式用「不得」)。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,表示可能。用在動詞和形容詞後面,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。用在動詞後面,表示動作已完成(多用於早期白話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