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訴抗辯權
先次序或時間在前的(與「後」相對)。祖先;前人。用於尊稱已故的人。暫時。姓。
訴對著人說出來;告訴。向法院陳述案情;控訴。求助;藉助。〈書〉誹謗;進讒言。姓。
抗辯對他人的責難提出辯解。法律訴訟程序中,被告不否認原告陳述的事實,但提出另一種符合事實的主張,以期達到消滅或停止此事實所產生的法律效果。
權〈書〉秤錘。〈書〉衡量;比較。權力。有權力、威勢的。權利。有利的形勢。變通;不依循常規。姑且;暫且。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