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因學生犯錯(如違反校規,曠課過多等),而勒令學生停止上學,是對學生的一種處分方式。
陸 學生因故申請保留學籍,暫時停止學習課業,以後再繼續入學。也作「休學」。臺 即「休學」。例 「因病停學」、「停學一年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