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修辭技巧。在語文中,不直稱客觀事物常用的本名或語詞,另外找其他相關的字詞來代替。如「何以解憂,唯有杜康」,以善造酒者「杜康」代「酒」;又如「巾幗不讓鬚眉」,以「巾幗」代「女子」、「鬚眉」代「男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