併贓拿賊
併合在一起。
贓非法所得的財物。偷竊、受賄、貪汙而來的。
拿用手執持或抓取。捕捉。取得。掌握;主持。做作;裝模作樣。〈口〉要挾;刁難。介詞:➊引進所憑藉的工具、材料等,相當於「用」。➋引進所處置的對象,相當於「把」。臺⃝姓。
賊偷竊的人。危害國家、社會的人。奸邪;不正派的。〈書〉傷害。〈口〉十分;非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