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告不理
不表示否定:➊單用,回答問話。➋用在動詞性或形容詞性詞語前。➌用在重疊詞語中,表示肯定、否定並列。➍用在兩個意義相同、相近或相對的詞語前。➎用在副詞性詞語前。助詞:➊用在補語結構之中,表示否定。➋用在偏正結構中,偏項通常為「好」,「不」無義。➌用在句末,表示疑問。姓。〈書〉拊。
告訴說;陳述;向人說明。請求。宣布或表示(過程結束或目標實現)。對大眾宣布的語言或文字。提出訴訟。訴訟的兩方。規勸。姓。參見【告朔】。
不理不理會。不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