責任內閣制中,國會對內閣表示不信任的議案。通常在國會反對內閣的政策時提出,採行不信任投票。如果議案通過,內閣即須總辭,或由內閣總理依法提請國家元首解散國會,重新選舉。是國會監督政府的一種重要方式,也是迫使內閣去職最有效的手段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