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代象數易學取十二卦象徵農曆十二個月分,其中十月為坤卦,純陰爻;十一月為復卦,一陽生於下;十二月為臨卦,二陽生於下;正月為泰卦,乾下坤上,乾在下,指三陽生於下,此時陰漸消,陽漸長,有大地回春,萬物更新之意,為《易經》中最吉祥的卦象,故用作祝賀新年昇平的頌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