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保
鄉我國地方政府的行政區域名稱,位階在縣之下,村之上。城鎮以外人口較不稠密的地區。指出生地或長期居住過的地方。稱來自同省縣的人。
保養護、守衛,不使受損。承擔、負責。維護。妥為收藏。臺灣日治時期的基層民政組織官。古時戶口的編制單位,十家為一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