軍法從事
軍武裝部隊、兵種。軍隊裡的編制單位,大於師而小於軍團,通常轄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師及必要的戰鬥支援與勤務支援部隊。
法法律條令。說話或行事所依據的道理、原則。門道、途徑。技巧、技藝。佛家的。
從跟隨、依順。參加、參與。向來。自、由。
事工作、職務。人類的一切行為活動及自然界表面的所有現象。變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