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以言志
詩韻文文體的一種。以精粹、富節奏的語言文字來表現美感或抒發情緒的文體。六經之一,即《詩經》。
以用、使用。按照、依據。加在方位詞之前,表時間、空間和方位的界限。語助詞。置動詞後,無義。
言說、講。所說的話。
志意向、心之所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