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
行政政府根據法令所執行的一切事務。機關或公司行號業務的推行、管理。
院圍牆內房屋四周的空地。公共場所或某些政府機關的名稱。
教將所學知識、技能傳授給他人。訓誡、開導。宗教名。禮節規範。把知識、技能傳授給他人。
育生產。撫養成長。
改革去舊換新,改掉事物陳舊不合理的部分使其更加完善。
審推究、解析。偵察訊問訴訟案件。周詳、完備。
議
委播、撒。本字未定,從俗暫用。交付、派任。順從。末尾。
員從事某種職業的人。團體中的一分子。周圍。量詞。計算人數的單位。
會聚集、聚合。多數人為某一目的而聚集活動。為某種目的而成立的團體。都市。彼此見面。了解、領悟。時機。擅長。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