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國家的元首。我國國家元首依憲法規定,稱為「總統」。由國民大會選舉,任期六年。憲法增修條文修訂自民國八十五年起由公民直選,任期四年。照慣例,逐年年三十該日,總統會發表新春談話。依照慣例,每年的除夕那天,總統會發表新春談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