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分志奪
神天地萬物的創造者與主宰者稱為「神」人的精氣或注意力。稀奇、玄妙、不平凡的。
分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配與、給與。給。被。把整體分成若干部分,或使原本合在一起的事物分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區分支配。分別承擔一部分。辨別、區別。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考試或競賽所得的成績。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。量詞。計算文件或工作的單位。一個人在社會群體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。人情關係。構成事物的元素。
志意向、心之所向。
奪吸取、使失去。爭取、積極求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