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志不分
用發揮其功效。效果、功效。財物的花費。施行、行使。進食。需要。表示原因,相當於「因為」姓。
志意向、心之所向。
不否定詞。有不是、未、非等義。形容髒而不整的樣子。
分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,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配與、給與。給。被。把整體分成若干部分,或使原本合在一起的事物分開。與「合」相對。區分支配。分別承擔一部分。辨別、區別。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。考試或競賽所得的成績。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。量詞。計算文件或工作的單位。一個人在社會群體中所擁有的名位、職責、權利的範圍。人情關係。構成事物的元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