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解力
理解指能以自己的口語、文字或其他符號,將已知的事實與原理、原則作成解釋,稱為「理解」。後多指了解、明白。
力凡能改變物體運動狀態(靜止或運行速度)的效能即稱為「力」,計算單位為「牛頓」人和動物體內因筋肉運動所產生的一種效能。事物所具有的效能或作用。才能、本領。權柄勢力。以力氣供人差遣的僮僕。姓。